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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电竞入口: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人都应该一定要了解的知识点



发布时间:2024-08-14 19:30:46 来源:bob电竞体育网站 作者:bob电竞体育网址





  在整个招投标流程中,投标保证金作为约束投标人投标行为、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平、公开、公正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意在通过经济手段,预防和惩戒投标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目前招投标行业的保证金按投标流程来看可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种是

  投标保证金虽然对于预防和惩戒投标企业、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违约行为;促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同时对于投标企业、供应商来讲如何正确认识投标保证金;如何合法合理的保障保证金的安全也是投标企业、供应商所必须了解到的关键点。下面我们就依据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一起来学习一下投标保证金的知识点。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基数。为避免招标人设置过高的投标保证金额度,不一样招标项目对投标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均有相关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均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允许超出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允许超出80万元人民币。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24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超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额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在不同的项目投标活动中,要求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同,但这实际上的意思就是一种保证的性质,因此一般最后都会退还给投标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一定要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

  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荒度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财务制度,也不符合现代的交易支付习惯。

  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

  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汇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兑取汇款。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本票到银行兑取资金。

  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的不同之处在于: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则是从汇出、兑取到资金实际到帐有一段时间。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别的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可以支取现金(即现金支票),也可以转帐(即转帐支票)。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支票而言则是由投标人开出,并由投标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支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支取资金。

  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六条规定:第六十三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里要注意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可以依法要求招标人退还相关的利息)

  综上,投标保证金主要是为保障招标方的合法权益,所以,投标方一定要注意投标的程序是不是合乎法律和不能抱有非法目的去投标。另外随着招投标行业的逐步发展、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度易成本,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很多省、市、地区从政策上慢慢的开始逐渐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所以对于投标企业、供应商要时刻关注各省市地区的政策方案,及时了解最新的保证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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